各教学单位:
依据《信阳学院新入职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及提升计划(试行)》(教务〔2020〕2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相关的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2020年7月1日--2021年8月31日之间入职的青年教师。
2.2021年9月1日--至今入职的青年教师。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达标情况:对自2020年7月1日以后入职且具有3个月以上教学培养经历的青年教师,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集中听课,检查其教学达标情况,并对结果进行排名。(附件1)
2.对各学院教学培养经历不满3个月以及2021年9月1日以后入职,学院配备指导教师的青年教师,填写具体情况报送至教务处(附件2)。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
10月8日至10月22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自评自查工作,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第二阶段
10月25日至11月5日,学校组织有关专家以随机抽查方式对以上内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校通报。
四、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成立自评自查小组,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同时按要求做好考核工作相关原始材料的保存和归档。
附件1:信阳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达标情况汇总表
附件2:信阳学院青年教师导师配备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7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