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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优秀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1日发布人:王煜辉 来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青年教师教学队伍建设,搭建学校教师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推动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开展课程教学研究,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近期举办优秀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教师要求

各院(部)从事一线教学,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主讲教师资格,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课堂教学效果优秀的青年教师。

二、参评要求

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应基于主讲课程的教学实践经验与反思,体现课程教学的创新举措、过程与成效。聚焦教学实践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的重构、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环境的创设、教学评价的改革等,采用教学实验研究的范式解决教学问题,明确教学成效及其推广价值。

报告包括摘要、正文,字数4000字左右为宜。教学创新成果的支撑材料及目录详见附件 3-2。

三、评选程序

(一)教学单位评选阶段

由各教学单位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自行组织,原则上要求符合参赛要求的全体教师都要参赛,并由教师所属教研室进行推选至教学单位,经由教学单位选拔,推荐优秀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参加校级评选,各教学单位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信阳学院优秀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参评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支撑材料等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1076605801@qq.com。

报送材料概不退回,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原始材料留存。

(二)学校评选阶段

2024年11月中旬,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3-1。

四、奖励办法

学校设一、二、三等奖,各奖项获奖数量将按照10%、20%、40%比例设定。由学校发文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五、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对学院优秀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进行推广和发扬,促进教师之间教学方法的交流,使这一活动起到促进备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目的。

2.学校将对获奖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进行展示交流,促进教师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关于开展校级优秀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评选的通知--附件.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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