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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9日发布人:王煜辉 来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信阳学院评选教学名师实施办法》(校行字〔2025〕5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6年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正式入职我校的自有专任教师,原则上从事高校一线教学工作6年以上且具有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自有专业教师也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为人师表,立德树人成效显著,无任何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记录,从教以来无教学事故记录和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二)积极承担教学任务,系统担任1 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且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

(三)在教学科研业绩方面,下列条件中的第(1)项为必备条件,并同时具备第(2)(3)项中的1条和第(4)(5)

(6)项中的2条:

(1)近三学年学校年度综合教学质量考评均在全校同类课程排名前30%。

(2)获得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励(主持人),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

(3)获得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或省级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

(4)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信阳学院为第一产权单位,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其中至少1篇论文被SCI、EI、SSCI或A&HCI收录,或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1篇论文,或该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

(5)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本人撰写5 万字以上/部、翻译10 万字以上/部)1部,或主编1部(参编2部)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 万字以上/部)。

(6)主持完成1 项或参与完成(主要完成人)2项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四)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各种与教学相关的项目、奖项的教师优先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及方法

按照个人申请、各教学单位初评、专家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开展信阳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工作,评选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个人申请

申请时间:5月22 日——5 月27 日。

符合条件的教师,由本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填报提交《信阳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表》。

(二)各教学单位初评

初评时间:5月28 日——6月8日

各教学单位通过组织学生评议、同行评议(专家评议)、材料公示等程序,对申请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信阳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三)专家评审

评审时间:6月9 日——6月18 日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教学名师工作评选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初步人选。

(四)学校审定

校领导办公会审定评选结果并予公示。

对评为教学名师的教师,学校授予“信阳学院教学名师”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1.5万元经费资助。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知。要充分认清开展此项工作对于提高教师队伍能力素质的促进作用和重要意义,切实将“教学名师”评选工作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2.恪守遴选准则,树立先进标杆。秉持宁缺毋滥评选原则,遴选师德品行端正、潜心教育教学、授课成效优异、教学改革成果丰硕的优秀教师,树立先进典型标杆,进一步激发全校教师的工作热情。

3.严谨规范流程,按时依规报送。申报教师须如实、规范填报有关材料,所在单位要做实审核、评议和材料公示等各项工作。各院(部)于6月8 日前完成院(部)初评工作,并将相关材料纸质版盖章签字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综合楼14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76605801@qq.com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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