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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青年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8日发布人: 来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信阳学院关于评选“青年教学名师”的实施意见》(校行字〔2019〕3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度“青年教学名师”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德育为先,坚持教学与教研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重点倾斜一线,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教学一线从事本、专科教学,正式入职我校的在编专任教师,原则上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内聘副教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从教年限和职称要求。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突出的团队精神。从教以来无重大教学事故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能熟练讲授两门以上课程,且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

3.在教学业绩方面,下列条件中的第1条为必备条件,须同时具备第二、三项中的1条和第四、五、六项中的2条:

(1)近三学年学生评价教学效果“优秀”不低于3次,或人事考核等级为“优秀”2次以上,或曾获评我校学年度“优秀教师”。

(2)获得我校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主持人),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

(3)获得我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或省级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或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省级以上学科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且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4)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2篇以上。

(5)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

(6)主持完成校级教改(科研)项目,或参与完成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教改(科研)项目(主要完成人)。

4.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教学工作奖励的教师或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可优先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及工作安排

按照个人申请、院系初评、专家评审、学校评定的程序,评选2019年度“青年教学名师”(10名左右)。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教师,由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4月16日前填报提交《信阳学院“青年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实施意见”)。

(二)院系初评

各院系通过组织学生评议、同行评议(专家评议)、材料公示等程序,对申请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青年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名单(1-3人),4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的推荐表一式3份、汇总表1份)报送教务处。

(三)专家评审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组织督导专家对入围人员的课堂教学进行现场观摩评价。而后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当届“青年教学名师”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周。

(四)学校评定

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并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校级“青年教学名师”评选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清开展此项工作对于提高教师队伍能力素质的促进作用和重要意义,切实将“青年教学名师”评选工作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落实。

二是要严格选拔标准,坚持宁缺勿滥,切实把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学工作、教学效果突出、教改成效显著的优秀青年教师选拔出来,把先进教师的标杆树立起来,进一步激发全校教师的工作热情。

三是申报教师须如实、规范填报有关材料,所在单位要做好审核把关和材料公示等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申报材料,确保“青年教学名师”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019年4月8日

校行字〔2019〕36号:信阳学院关于评选“青年教学名师”的实施意见.docx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主讲教师 资格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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