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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发布人: 来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为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更好地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指导帮助新进青年教师尽快地适应教学工作,熟悉教学过程,掌握课堂教学的方法和技巧,胜任教学工作,促进我校整体师资水平和教学效果的提高,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新进教师实行导师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被指导教师对象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接受由所在院(部)指定的导师指导和所在院(部)的考核。

(一)凡入职教学岗位不满两年且职称为讲师以下的青年教师;

(二)调入或由其他岗位转入到教学岗位工作不满一年的青年教师;

(三)连续两年经教务处考核仍处于所在教学单位后5%的青年教师;

(四)校、院(部)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教师;

二、导师的资格

(一)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优良的教学效果。

(二)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能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导师职责,且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治学严谨、教学科研水平较高。

(三)原则上应与被指导教师所从事的学科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

三、导师的遴选

由各院(部)推荐导师人选,并明确该导师指导的青年教师名单,填写《信阳学院青年教师导师配备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四、导师的任期

(一)任期两年,视工作情况中止或延长;

(二)每名导师原则上指导1名青年教师,至多不超过2名。

五、导师的职责

(一)指导教师应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根据所指导的青年教师的专业和教学具体情况制定教师的培养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达到的目标。

(二)指导教师要指导培养对象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手段以及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掌握所教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重难点等。

(三)指导教师应帮助培养对象制定相关知识的学习计划,指导青年教师熟悉教案编写、教学方法、讲课技巧、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学生考核等各个教学环节。

(四)带领青年教师参加科研和有关课题的研究工作,通过科技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逐步培养青年教师成为本学科教学、科研的骨干力量。

(五)指导教师应培养青年教师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严谨治学的精神,引导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刻苦钻研,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六)指导教师原则上负责院内1-2人的培养指导,圆满完成指导任务的导师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工作量进行补助。

六、青年教师任务

(一)主动接受指导教师在思想、业务方面的指导,虚心求教,勤奋好学,完成指导教师指定的课程选修、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听课与试讲以及教材、教学法研究等各类任务。

(二)参与指导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学习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形式、课堂教学管理与运行特点、特定的课程结构与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技能等。

(三)对入职不满半年的青年教师实行助教制,原则上每周听课不少于10个授课单元;有授课经历的教师,按照实际情况每周可安排2-4学时教学工作量,每周听课不少于6-8个授课单元,并认真做好听课笔记,填写《信阳学院青年教师听课记录》(附件2),指导教师每周填写一次指导意见。

(非艺术类专业一般以2课时为1个授课单元,艺术类专业技巧课程可根据教学(或练习)单元进行听课。)

(四)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参加教学全过程各环节的锻炼。包括备课、撰写教案、制作多媒体课件、批改作业、参加辅导答疑以及其他教学环节,协助指导学生的实验、实践活动等工作。

(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注意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完成培训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七、考核

(一)各教学单位负责负责督促、检查、考评各教研室指导教师任务完成的情况以及青年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和结果。

(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考核各教学单位落实导师制的情况。

(三)培养期满,青年教师通过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且完成制订的教科研目标,即视为通过考核。

(四)未接受导师指导或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不适宜继续承担教学工作且不能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考核意见填写在《信阳学院指导教师考核表》(附件3)、《信阳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考核表》(附件4)中,考核表一式三份,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院和教师本人各持一份,考核结束后存档。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信阳学院青年教师导师配备情况汇总表

2.信阳学院青年教师听课记录

3.信阳学院指导教师考核表

4.信阳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考核表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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